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月3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我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0775-12368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查询等诉讼活动。不便于网上开展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并请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等事项,邮寄地址为:“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收件人为“立案庭”,联系电话:0775-4557006,邮编:537100。
三、有立案信访方面问题需要咨询的,请拨打0775-4557001(立案),4557006(立案)4557009(信访)电话联系,我院将及时予以相应处理。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相关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
广西贵港市荷城路1038号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37100
二、联系电话
0775-4557001,4557006
三、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使用方式
1.从电脑端登陆“广西电子法院”
(1)可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广西电子法院”,在电脑终端登录使用该平台。
(2)直接在电脑端的浏览器输入http://171.106.48.55:35001/进行访问。
“广西电子法院”使用操作可通过该网站“使用说明”查询。
2. 通过手机微信登陆“广西移动微法院”
通过微信【发现】中【小程序】搜索“广西移动微法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使用。
“广西移动微法院”使用操作可通过页面“帮助”查看操作指引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