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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转账手抖一千变十万 不当得利者被判返还
作者:黄丽丽 李梦  发布时间:2020-04-17 17:18:07 打印 字号: | |

男子张某请求陶某帮其购买钢板,在转账的过程中,小手一哆嗦,不小心多添了两个零,错把1000元转成100000元。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被告陶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99000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8年12月6日,张某请求陶某帮其代为购买钢板,本打算转账1000元却错误操作转账100000元给陶某。张某发现转款错误后,当即与陶某联系,要求陶某归还多余钱款。因陶某收到款项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而无法向张某返还该款项。张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港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陶某向其返还不当得利款项人民币99000元,并支付补偿金241.67元。

港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张某提供了银行交易明细清单证明其确实通过银行转账100000元给陶某,且陶某对收到张某银行转账100000元的事实没有异议,陶某应将其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张某,故张某诉请陶某返还99000元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张某主张陶某支付补偿金问题,因张某未能提供补偿依据,法院对其该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