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指导员与某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诉前调解沟通
调解指导员与调解员一起进小区化解纠纷
现场给欠费的业主办理手续
业主缴纳所欠的物业费
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地一次性化解了155起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陆某等155户业主为港北区某小区的业主,在某物业公司管理期间,没有按时向该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告向被告追款,被告拒不交纳,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港北法院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业主所在的小区是示范小区,大多为诚信度较高的社会人士。原告为前物业公司,因当时交接太匆忙,没有及时告知业主其要撤离,导致业主不知道将物业费交给谁。考虑到该批案件数量多,涉及人员广,如调解不成势必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为寻求更好的解决方式,该院的法官和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一起在立案前,主动联系业主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协商解决纠纷,并获得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现物业公司负责人的配合,在小区业主群作宣传发动工作。
最终,在指导法官、律师调解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互谅互让,达成和解。155户业主当场缴清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则撤销了起诉,纠纷得以一次性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将打造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加大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加强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规范诉讼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可能将纠纷一次性化解,为辖区综合治理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