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5名被告人在贵港市看守所提讯室出庭接受宣判
2020年6月23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2019年12月11日20时许,蒋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曾亚娣转账1500元求购毒品“冰毒”。被告人曾亚娣联系一个叫“阿新”的男子以7000元的价格购买两包共净重50.08克冰毒,后将其中5.08克放在某卫生院门口附近,让蒋某自行去取。被告人曾亚娣将剩余的45克毒品放在其乘坐的小车副驾驶座。后公安民警在港北区庆丰卫生院旁的宾馆将被告人曾亚娣抓获,在蒋某处和小车副驾驶座均查获毒品可疑物。经鉴定,两包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港北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曾亚娣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12月21日,被告人黄炳国在云南景洪市以6万元向杨某(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冰毒”。同月22日,被告人黄炳国将购买所得毒品放在背包里搭乘大巴车从云南景洪市返回广西平果县。次日11时许,被告人黄炳国乘坐大巴车到平果县高速出口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黄炳国背的双肩包缴获了毒品可疑物五包。经称量和检验,被告人黄炳国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三包净重共509.02克、氯胺酮两小包净重共52.36克。港北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黄炳国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另外2起案件中,被告人梁永飞、梁敬孟、李首沣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今年以来,港北区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禁毒工作,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努力守护一方百姓安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6月22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8件61人,审结38件45人,其中判处三年(含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