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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七一”执行记
作者:邓尚伟  发布时间:2020-07-03 10:07:22 打印 字号: | |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重温入党誓词

村委执行现场

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


2020年7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共产党员以自己的方式诠释司法为民,用最平凡最朴实的实际行动,为中国共产党99岁生日献礼。

“七一”上午8时许,由支部书记覃子颜主持开展“锤炼党性修养、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们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学重要讲话精神、学党史、学中国史、讲党课、交流会、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庆祝党的99岁生日。活动结束后,大家迅速回到工作岗位,开始忙碌起来。

上午10点30分,执行局覃子颜局长同法官助理前往某村委执行一起行政征缴案件,被执行人为村委。为推进案件的执行,覃局长决定尽力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村委需要缴纳罚款19万余元,但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进入僵局。经现场调查,村委领导表示希望由承租人分期代为履行义务。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承租人罗某同意代村委履行义务,并书写承诺书。覃局长和法官助理俩人忙到13时许才回到院里,整理存放好案卷材料后才回家吃饭。

下午3点,既是党员又是执行实施组组长葛娟同志接到当事人雷某某的来电,雷某某是葛法官去年执行一个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她于2019年3月申请执行广西某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某酒店),双方当事人去年5月达成执行和解,雷某某同意某酒店分期还款。她这次打来电话,是向法官反映其因生意受疫情影响,已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请法院再次与某酒店做调解工作,希望能一次性还清余款以解其燃眉之急。葛法官通完电话后,立即电话联系酒店负责人,告知雷某某的困难处境和一次性履行后即可解除法院对其采取的全部强制措施限制,建议某酒店考虑一下。两个多小时后,雷某某提出方案:如某酒店当日能一次性支付83万元,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葛法官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案件不断取得进展。下午6时许,某酒店终于将筹集到的资金83万元一次性支付给雷某某。葛法官用一下午时间,真诚用心调解,情理法并重,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使当事人从最初的抱怨不满到理解包容,最后冰释前嫌,该案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午的同一时间,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向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媚提供线索,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港南区某楼盘打工,请法院派人到现场处理。兵贵神速,冯副院长立即安排执行局两名党员,按梁某某提供的地址找到李某某,将其传唤至法院。由于天气炎热,他们回到法院时汗水已湿透了衣衫,还来不及喝水擦汗,就立即同当事人坐在一起谈履行方案。期间,冯副院长也参与其中,她采用分别调解的方式,先向李某某解释拒执罪的法律规定,让其认识到有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再从和气生财的角度,提出分期履行对双方较为有利。最后,双方当事人采纳了冯副院长和解分期履行的意见。待当事人签了笔录,执行员将当事人送出法院,大家才发觉已经到了傍晚时分,今晚天空的晚霞无比绚烂。

7月1日当天,该院执行局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带头执行案件31件,传唤2人,网络查询180余次,查封15件,冻结20件(额度650万元),执结10件,和解3件,执行到位380.4万元。文中三个工作片段,既是港北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也是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缩影,他们以人民为中心,他们心中装着人民,值得我们点赞。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行以党建带队建促执行的工作模式,我们相信,该院执行工作在党性的引领下将会越来越好,也将赢得人民更多的信赖和支持。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