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现场
赠送锦旗
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财务人员在为申请人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
为全面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申请人的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12月16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8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港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君学,港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发坚,港北区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陈侃,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奎等领导出席仪式。
港北法院在执行曾某等8名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中,用尽各种执行手段,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而该8名申请执行人的家境十分困难,有些申请执行人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低保户。因此,该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曾某系低保户,2018年10月23日,曾某坐在梁某驾驶的摩托车上,被酒后驾驶小车的黄某撞伤致残。港北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黄某、小车车主梁某赔偿曾某共计226757元。在执行过程中,除保险公司外,执行人员经调查银行、土地、房产等部门,未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曾某在遭遇车祸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父母年老多病,小孩尚在读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曾某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法院经审查决定给予救助,并向港北区委政法委申请救助金审批,最终曾某获批司法救助金8万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其生活上的困难。
申请人曾某和韦某在领到司法救助金后,分别向法院赠送一面印有“亲民司法 秉公办案”和“司法为民 扶弱助困 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达对法院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下一步,港北法院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有效衔接,积极为困难申请人申报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