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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因借钱不还反目成仇 港北法院巧执行挽救友情
作者:石晓莉 黄彩玲  发布时间:2020-12-22 18:28:07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

达成和解协议

一对多年的好闺蜜因为借钱不还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对簿公堂。经过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好言相劝,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重归于好。

据悉,吴某某与陶某某曾经是一对好闺蜜,陶某某因男朋友做生意要资金周转,吴某某就将自己准备用来买房子的钱借给了陶某某,但陶某某逾期未还款,吴某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陶某某要将欠款归还。

然而,陶某某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给付的义务。吴某某多次催款无果后,无奈之下于2020年10月27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陶某某履行给付的义务。但陶某某去了广东逃避债务,执行法官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想到如果强制执行,势必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加僵硬,考虑到各方面因素,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做通双方思想工作的方法:将闺蜜二人请到法院,面对面对其二人进行调解。12月18日下午,双方来到法院,因为之前积怨太深,双方一见面就发生激烈争吵,相互指责对方,还对所还的债务数额有争议,吴某某要求还86000元本金,陶某某只同意还59000元本金,执行干警分开双方做思想工作并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到了晚上10:20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按照本金7万元来履行,陶某某现场给吴某某转账5000元,余下的65000元钱在三天后一次性给完。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一方退让、一方担当,顺利和解,多年积压的矛盾得以化解,中断的友情得以再续。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