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合影
2021年4月19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女儿专程从桂平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为该院执行干警谢超送上一面印有“十年积案,一朝结案”的锦旗,对谢超的耐心调解工作表达感谢。
2012年,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各项费用共计近30万元。2013年7月,因吴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港北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吴某在监狱服刑,发现吴某的公积金账户有小额存款外,但不符合提取的条件。此外,未能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好对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6月,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女儿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恢复该案件的执行,该院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吴某的财产重新进行调查,提取了吴某的公积金1.7万余元。执行干警还发现吴某的妻子冯某在与吴某夫妻关系期间购买了一幢自建房并登记在其名下,于是对该房屋中属于吴某的份额进行了查封,同时动员吴某的家属代为履行该案的义务。冯某开始对法院查封其名下的房产感到不解并提出了执行异议,经过执行干警谢超多次调解做其思想工作后,最终冯某同意筹钱一次性代其丈夫吴某向黄某赔偿25万元,此方案也得到黄某的同意,最终冯某将25万元赔偿款转入黄某的账户,案件在执行干警谢超的不懈调解下,十年积案终于顺利执结。
一声感谢,一面锦旗,包含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的真挚情意,同时也是对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港北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