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纠纷发生后终于坐到了一起,握手言和,一场长达十二年的恩怨就此了结。
2007年10月14日,因姜某龙、姜某华把自家甘蔗叶堆放到姜某廷、姜某生的房屋旁,而姜某廷、姜某生不同意,双方当事人就此发生激烈争吵,互不相让,导致矛盾升级。后双方又手持铁钗铁铲、禾叉进行互相殴打,盛怒之下的姜某廷用水果刀将姜某龙、姜某华捅伤,造成姜某龙小肠膜裂伤大出血、空肠多处穿孔,头皮和上肢裂伤,后被评定为重伤,姜某华为轻伤。案发后,姜某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双方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了一审、二审最终判决两个案件的赔偿本金为53461元,利息为40416元,本息相加为9万多元。因此,作为邻居堂兄弟的双方结下了世仇。申请执行人姜某龙、姜某华坚持认为赔偿款过低,心里的怨恨始终无法放下,而被执行人姜某廷的家境不好,靠务农也无法拿出钱来赔偿,十几年来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无效。
2021年3月,申请人姜某龙、姜某华给港北法院执行局旧案组打来了电话,强烈要求进村抓人,对被执行人姜某廷等四人实行拘留措施,还要追究其拒执罪。执行法官看案卷后认为,冤家宜解不宜结,还是要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经查,四个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支付宝上有少许余额,执行法官及时进行冻结扣划,并设法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姜某廷。得知其出狱后去广东打工,存有一定积蓄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共识。申请执行人姜某龙、姜某华愿意减去1万元利息,只要被执行人姜某廷等四人支付8万多元就可结案,被执行人姜某廷等四人也愿意筹钱来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碰面当天,刚见面时双方脸色铁青,互不搭理。在执行法官长达一个小时的拉家常式的聊天后,双方都动容了。最终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字,并现场兑付案款,被执行人主动上前向申请执行人伸出手,双方的大手真挚地握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