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庞某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韦某的踪迹,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韦某拘传到法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拘传韦某
执行干警带韦某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2017年11月12日,韦某以经营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庞某借款40000元,约定借款分12期还清,由韦某立写借条给庞某收执。但韦某借款后仅偿还了两期借款合计7200元,余下借款本息,经庞某多次催讨未果,庞某遂诉至港北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韦某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仍有42000元本息未履行完毕。申请人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未发现韦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韦某玩起了“失踪”。2021年7月13日,申请人庞某发现了一直藏匿行踪的韦某,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其拘传至法院。行动当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为确保防控安全,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韦某后,将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在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对韦某的躲避执行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韦某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与申请人庞某达成和解:现场偿还6000元给庞某,约定余下借款本息36000元在一年半内分期还清。
调解现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又是这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港北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积极、稳妥地使用各项措施有效推进案件的执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