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房屋被依法拍卖后,还赖着不走。2021年9月23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港北区中山北路的某小区,对已拍卖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在干警们的团结协作下,历时近4个多小时,该房屋被全部腾空,顺利交付。
执行现场
2018年11月16日,被告龚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以其位于港北区中山北路某小区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向原告贵港市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3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止。此后,被告仅支付至2019年8月16日止的利息,余下的借款本息,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龚某某偿付130000元并支付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龚某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多次通知后仍不现身解决问题,为避免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受损,随即作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龚某某所有的位于港北区中山北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在拍卖中,黄某以603844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屋。港北法院依法发出迁出房屋公告,并多次电话催促被执行人龚某某及其男友在法定期限内搬出该房屋,龚某某心存侥幸置之不理,港北法院决定对房屋实行强制执行交付。
现场笔录
执行当天上午,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定的腾空执行预案,分成指挥、实施、控制、警戒等小组协同开展工作。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后,并未见龚某某身影,现房屋居住的是其男友。在执行活动过程中,龚某某男友拒绝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次与其交流沟通,不仅安抚情绪激动的龚某某男友,还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及相应后果,最终,龚某某男友配合将该房屋交由法院执行。
干警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
干警及搬家公司对物品进行打包
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龚某某及其男友的所有财物进行一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拍照和录像。同时请来搬家公司对所有物品进行撤离、清场,将房屋腾空,物品清单经被执行人龚某某男友及申请执行人签字后依法将所有物品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
与龚某某男友核对物品清单
此次执行活动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法官温馨提示:法拍房在交易过程中,恶意强占、虚假租赁、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属于妨碍执行的行为。行为人如果不停止妨碍行为,人民法院将对责任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