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女子受雇组建赌博群供人参赌获刑受罚
作者:黄丽丽 莫一超  发布时间:2021-12-24 10:19:22 打印 字号: | |

为牟取非法利益,女子郭某受雇利用QQ平台组织赌博活动,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追缴被告人郭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吴某(另案处理)雇请郭某、绰号“柳柳”、“潘潘”的女子等人以建赌博QQ群的方式在网络开设赌场吸引赌客下注赌博。自2020年1月起,郭某使用吴某提供的手机、电脑、赌博QQ机器人等作案工具建赌博QQ群,为赌客上下分,在赌博QQ群内发布“澳洲开奖”、“越南河内5分彩”等境外赌博网站的网址给赌客登录使用,根据吴某的安排代发部分工资给员工,郭某的工资每天200元,至2020年8月7日案发,郭某个人非法获利3万元。本案赌博群累计收到赌客黄某用于赌博的赌资232420.50元,赌博群向黄某转账281981元。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QQ平台创建赌博群,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郭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郭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丽丽 莫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