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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庭被命名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21-12-06 09:47: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五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决定》,其中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庭荣获“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港北法院民一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扎实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新思路,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妇儿维权团队。该庭组建了以家事诉讼法官为核心的家事审判团队,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和家事法庭,配备了4名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和4名工作人员。定期邀请港北区妇联、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积极联合“港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涉案妇女儿童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联合社区、妇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建立反家暴人身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及联动机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保护。今年以来,该庭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526件。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的家事纠纷案件,采取优先审查、优先处理、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审理、优先调解、优先判决的工作模式,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尽可能多调少判,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审结的526件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218件,调撤率为41.44%。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积极深入社区、乡镇、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详细解答有关婚姻、家庭暴力、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方面问题,引导妇女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营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次,接受咨询14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