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司法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当前的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我院对进入院机关的人员,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我院有关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来访人员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项登记,全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低于37.3度)且健康码显示绿码、行程码正常的方可进入。省外及省内有确诊病例的县市区来访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身体有发热咳嗽感冒等异常状况的人员等,请暂缓前往我院。若是诉讼参与人须在开庭前三天及时与案件主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
三、建议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方式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开庭、调解等,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请保持联络畅通。若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诉讼,可在工作时间通过拨打通知书、传票等文书预留的电话号码,申请改期或网上开庭,我院会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网络立案
1.登录广西电子法院网(http://e.gxcourt.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
2.关注“港北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法院立案。
(二)网上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可登录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系统网(https://baoquan.court.gov.cn/wsbqww/#/home/index),或者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法院在线申请保全。
(三)案件查询
关注“港北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法院自助查询,或者登陆广西电子法院网自助查询。
(四)咨询电话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0775-4557001 0775-4557019 0775-4557120
因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