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集中为9个案件的9名当事人清退诉讼费22.84万元,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财务人员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
2014年4月18日,肖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韦某借款3万元,并以一辆小型汽车作抵押担保。同日,肖某出具一份《借条》给韦某收执。借款后,肖某按约定支付了3000元利息,此后不再还本付息。韦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肖某向韦某偿还相应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当事人可申请退回预付诉讼费。为此,港北法院及时为韦某办理退费手续,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