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梁某搀扶着母亲,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情系百姓,尽职尽责、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给执行局干警,锦旗上金色的大字见证了群众对法院高效执行的真诚谢意。当事人母子更是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激动地说:“这么多年了,想不到法院能够帮我们把案款全部追回,你们真的太尽职了,谢谢你们!”
2017年3月30日,老梁驾驶摩托车与被执行人黄某驾驶的摩托车在304省道大圩街发生碰撞,老梁受伤住院,老梁伤情经过司法鉴定构成:脑外伤后智能损害(重度)、精神伤残为二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因受伤后未能获得赔偿,老梁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老梁于2018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执行局干警在办理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下线上查控发现黄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不前状态。今年年初,老梁的儿子梁某来到法院反映老梁已经去世,要求变更申请执行人依法继承债权,法院依法予以办理,把老梁的妻子和儿女变更为本案件申请执行人。
该案系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必须加快执行步伐,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执行干警认真查阅案件,迅速制定执行方案,集结警力在被执行人家里寻找到了被执行人的父亲,问其父亲提供被执行人的电话,执行干警得到联系方式后,立即联系黄某,耐心调解,陈述利弊,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多次深入的思想工作,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偿还了执行案款104571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执行干警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群众权益的脚步却从不停歇。接下来,港北法院将集中攻坚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