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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港北法院: 执结十六年旧案 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作者:黄景娜 徐海峰  发布时间:2022-05-10 15:13:21 打印 字号: | |

“这个案子折腾了我16年,现在终于圆满解决了,多谢你们!”2022年5月9日,申请执行人邓某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洁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此感谢执行干警帮自己了却了一桩心愿。

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



2004年5月23日,原告邓某到被告李某开设的私人加油站加油,由于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引发火灾,造成邓某与李某夫妇严重烧伤。邓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被评定为残疾四级。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给邓某经济损失47466.52元,精神损失30000元。判决生效后已由法院执行完毕。之后邓某为防止伤情继续恶化又先后五次前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48469.58元,邓某要求被告李某赔偿该医疗费,但李某拒绝赔偿。邓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查明认为,邓某要求李某给予赔偿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邓某催款无果还被恶言威胁。之后李某为躲避赔偿不见了踪影,邓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当时技术受限,且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干警多次查找,一直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其有效的可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关注和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工作却从未停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并成功扣押其名下的车辆。执行干警多次与其沟通,明理释法、批评教育,并向其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面临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威严,李某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这起拖欠了十六年的执行旧案终于案结事了。

小小的锦旗承载着满满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港北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