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驾车出事故后发现车险已过期,续保后伙同被撞一方伪造事故现场进行骗保。日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31日9时,男子黄某驾驶一辆小车途经某小区门口时,因倒车未注意后方,撞到陈某(另案处理)驾驶的小车左边车门,造成双方车损。发生事故后,黄某发现自己的保险已过期,同年11月2日重新购买车险后,于同月6日,黄某伙同陈某伪造事故现场,谎报事故事实,骗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6629元。案发后,黄某退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16629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虚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