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辉先后收到两面“特殊”的锦旗,它们来自同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案件执结,申请执行人给法官送锦旗屡见不鲜,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送锦旗的情况实属少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申请执行人(左)与被执行人(右)赠送锦旗
2021年6月,港北法院对申请执行人贵港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港市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韩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贵港市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向贵港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万余元及违约金,韩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贵港市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韩某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贵港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李辉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并非主观恶意逃债。于是将被执行人现今存在的困境及还款计划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愿意将违约金减半。
此外,该院依法查封、扣押了一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根据案情情况,因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如果按照常规方法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拍卖,既难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可能会导致被执行公司无法继续运营,并非最佳方案。
为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执行的前提下,李辉法官秉持尽量减少扣押时间的原则,实施就地扣押,将该批车辆扣押在厂内,节省了将扣押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产生的费用;同时建议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车辆,避免因强制拍卖造成损失。
在李辉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下,被执行人的态度由执行初始的消极对待转变积极配合,最后被执行人在拍卖前夕自行变卖了部分车辆筹款,主动履行了货款38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5千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这是“锦旗背后”的故事,也是该院执行工作的缩影。两面锦旗就如天平的两端,一边承载公平正义,一边承载温暖与力量。在本次执行工作中,该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保障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