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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政策、强作风、抓落实、创一流
坚守正义三十载 一任芳华铸天平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艺
  发布时间:2022-03-19 09:35:18 打印 字号: | |

1990年,我怀着对宪法法律和神圣法徽的敬畏,以及对司法事业的向往,应聘成为了广西贵县级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自贵县成立地级市后,我先后在港南区人民法院、覃塘区人民法院、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30多年里,我担任过刑庭助理审判员、刑庭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兼负责人、立案庭庭长、审委委员等职务。三十年的岁月沉淀,带给我的,是职责与担当,是初心与信仰,更是激励我奋勇前行的澎湃动力。

审判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项神圣使命。我怀揣这个使命,我认真做好审判工作的每一处细节,在审判中坚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犯罪,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发生。在工作中,我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克服困难,务实高效,力求每一个案子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三十年里,我共办理案件2200余件,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庭审驾驭竞赛最佳审判长”“学术论文评比优秀奖”“办案标兵”等荣誉。

到刑庭工作以来,我主要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要耐心地进行法治教育,并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因此,我常常采用教育感化的方式,积极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受到社会和家庭的高度赞扬。此外,我每年还到少管所、监狱和各个社区,积极开展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工作。

此外,我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关心关爱活动,对他们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在我审理的案件中,有一起强奸案,经过我多次对被告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最终劝服被告人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联合区妇联、心理专家共同对身心严重受到伤害的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和疏导。在我院和区妇联的共同努力下,被害人转到一所重点中学就读,其最终也成功走出阴影,重新树立自信心面对生活。

除了审判工作外,我还依托设立我院的贵港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到辖区内各个学校开展法律讲座、到乡镇开展送法活动,给学校师生、乡镇干部以及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一个人只有保持着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习惯,才能在诸多诱惑前始终坚守初心。因此,我始终将党性修养和大局意识的培养放在首位,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保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十年青春匆匆过去,我对于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感到无比自豪,我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继续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忠诚卫士,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