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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好友借钱起纠纷 法官调解挽友情
作者:冯媚  发布时间:2022-09-28 11:12:1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9月27日上午,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内,两位当事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法官为他们竖起了大拇指,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庞某与伍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伍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20年向庞某分三次借款共计5万元,经协商于同年10月6日写下欠条并约定分四期还清欠款。还款期限届满后伍某未按约定还款,庞某多次催款无果遂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2022年4月15日前还1万元,7月31日前还1万元,剩余的借款本息于2023年4月30日还清。然而伍某只还了9千元,剩余借款却迟迟未还。庞某无奈之下于2022年9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原来调解书生效后,庞某理解伍某生意不好做,同意伍某每个月还3千元。但伍某只还了3个月,到7、8月份庞某仍未收到还款遂申请执行。伍某解释其是做装修的,7、8月工作不稳定,一时接济不上才没能及时还,表示很抱歉,希望对方再给他一次机会。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本案有调解的基础和空间,暂时不对伍某采取失信、限高的强制措施,于是主动加伍某的微信进一步督促其还款并发送相关法律文书。

9月27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以友情为切入点,劝导伍某应对庞某的大额借款雪中送炭之情怀有感恩之心,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做庞某的思想工作,考虑到伍某的确是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劝说庞某适当延长还款期限。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伍某当日履行4千元之后,每月30日前还3千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结束后,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执行法官很欣慰地说:“来,请两位握个手,继续做朋友!”双方喜笑颜开,大方地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看到此情此景,法官忍不住为这两名当事人的相互理解和包容竖起了大拇指。两名当事人也竖起了大拇指,称赞法院服务热情、调解有方。

近年来,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港北法院始终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以求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冯媚)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