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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港北法院:府院联动聚合力 多元化解亿元建工纠纷
作者:黄雯娟 潘威霖  发布时间:2022-11-15 15:44: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联合市政府、市住建局成功调解1了一起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企业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使得停工项目得以复工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方违约一方暂停施工,工程款拖欠引发纠纷


2020年12月,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将贵港市某小区5幢楼及地下室建筑、安装工程及发包人指定的配套工程发包给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暂计总价为1.05亿元。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约进行施工,由于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进度款,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为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拖欠进度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遂于2021年9月1日起暂停施工。停工后,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向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催款,但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的进度款。2022年6月,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给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表示其有权依约解除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回函表示因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及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导致销售困难,未能走出困境,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因未能就工程款的结算协商一致而产生纠纷。



府院联动成功化,企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该案标的额巨大,且因双方发生纠纷导致案涉项目工程继续停工,影响项目的验收交房,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可能会出现批量购房者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衍生案件。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在该案进入诉讼前,港北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多次与市住建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拟定调解方案,多次组织双方企业进行调解。经过努力,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向市住建局转账500万元作为调解保证金,但双方企业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港北法院遂依法立案处理。


在诉讼过程中,主办法官继续推进双方的调解工作,从多角度、多方面与双方分析对比调解与诉讼的利弊,希望双方能从稳民生大局、平衡各方利益出发,继续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最终,在政府部门和法院的再次共同努力下,经主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企业积极磋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及继续履行合同的细节,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前分两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1019.06万元,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十五日内恢复案涉项目工程的施工;同时,由贵港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3日前向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工程进度款利息74万元及违约金98万元、涉案工程停工期间造成的损失费用228万元和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此案得到顺利解决,既保障了案涉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也保护了企业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以实现双方共赢为出发点,合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