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原序号 | 意见建议 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措施 | 完成 时限 | 整改工作 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 整改 |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
备注 |
52 | 319 | 0120210081100047 | 贵港市港北区法院立案执行没有办法执行,打电话0775-4557053没有人接,是摆设,希望要有人监督这个部门。 | 区法院 | 1.0775-4557053是港北区法院执行局内勤办公室电话,该内勤办公室主要负责案件录入,案件分流、当事人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等咨询事项。根据群众的反映意见,从3月11日起,港北区法院已在该办公室安排3个工作人员,平时至少留一人在办公室接听电话,耐心解答、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 2.将港北区法院执行局各办公室的电话及负责内容打印,张贴到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公开,当事人来访时可根据需求打电话到相应办公室进行联系沟通。 3.胡鹏申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港北区法院执行局已经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向胡鹏耐心释法解惑。如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执行局会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 2022.11 | 1.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群众的反映意见,从3月11日起,港北区法院已在执行局内勤办公室安排3名工作人员,确保平时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接听0775-4557053电话,耐心解答、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 2.增强工作责任感。港北区法院已将执行局各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及工作范围打印张贴到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来访时根据需求打电话到相应办公室进行联系沟通。 3.做好释法答疑工作。港北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查阅案卷了解情况,已于4月26日电话联系意见反映人胡鹏,告知其因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已依法终结本次执行,如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执行局将会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胡鹏表示其暂时无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可以提供,并对执行局的跟踪落实工作感到满意。 | 已完成 | 无问题。下一步如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区法院执行局将会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