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我追回钱。”2022年12月20日,申请执行人吕某某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持之以恒 尽职尽责 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给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吕某某与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甘某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吕某某遂向港北法院申请执行子女抚养费、经济补偿金、经济困难帮助款共计75357元,法院于2019年9月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多次与被执行人甘某某沟通,告知其法律责任,催促其履行抚养义务。催促无果后,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寻找案件突破口,依法查询银行、车辆、不动产、国土、公积金、工商等部门,发现甘某某除了在某外省机关有工作收入外,其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只好在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情况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冻结甘某某的工资卡账户,请甘某某工作单位协助不予变更甘某某工资账户,待法院今后扣划甘某某工资收入后再兑付给吕某某。
甘某某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无法获得生活费,法院依其申请解封对其工资收入账户的冻结,并请其工作单位协助扣留除生活费外的其他收入,于年底统一扣划回法院。但甘某某工作单位未协助法院扣留工资收入,吕某某独自抚养两个小孩,已无法支付小孩的生活、学习费用,生活十分困难,遂于2020年10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是涉民生案件,立即重新查询甘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发现有存款可供执行后,及时将款项划拨回法院兑付给吕某某,缓解其经济困难状况。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甘某某尚有绩效收入未发放到其个人存款账户,遂发函联系甘某某工作单位,向其释明该案的特殊性及甘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按判决履行其应承担的抚养义务有违其职业要求。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甘某某工作单位最终将相关款项划拨到法院账户。
后甘某某调回广西工作,其原工资收入账户变更,执行干警得知情况后,及时到其新的工作单位调查核实,并请其单位协助扣留其工资收入,但因种种原因,其单位未协助执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快速兑现,今年6月,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将甘某某存款划拨到法院后再兑付给吕某某,直至8月,该案履行完毕。
该执行案件虽一波三折,但最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吕某某用一面锦旗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