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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港北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1-17 08:37: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积极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追讨被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11万余元,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某水泥公司向罗某某供应建筑材料,但罗某某未足额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某水泥公司遂将罗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罗某某认可欠付货款金额为110041.6元,双方对欠款本金无争议,但在违约金数额上各执一词,原告某水泥公司主张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LPR的1.5倍计算,截止调解当天的违约金数额为3000多元,但罗某某只愿意支付2000元违约金。双方均不肯在违约金数额上让步,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破僵局,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案情,经询问得知原告某水泥公司负责人在向罗某某催讨货款过程中,双方曾发生争执,故原告不肯让步。罗某某解释称,其因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支付案涉欠款本金的费用还需从其他项目处抽调,希望能够酌情减少违约金数额。在释理明法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与罗某某沟通,让其在春节前支付欠款,另一方面耐心劝导某水泥公司,违约金数额相差并不大,如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在春节前即可收回欠款,可减少诉累,希望双方都能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各退一步,继续合作。经承办法官法、理、情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罗某某定于2023年1月20日前向某水泥公司支付尚欠货款110041.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500元。



春节将至,港北法院将继续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让大家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