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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辗转5家银行成功扣划百万执行款
作者:石晓莉  发布时间:2023-05-15 15:53:0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把被拖欠的工程款给追回来了,这下工人们的工资有着落了,感谢法院的神速执行,谢谢你们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良好发展。”近日,贵港市某工程公司在收到100多万元执行案款后,高兴地对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说。


2015年10月8日,贵港市某工程公司与广西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广西某建设公司将贵港市某地的大基坑土石方工程承办给贵港市某工程公司施工。施工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施工范围的认定标准不一致,对土石方的工程款计算数额有异议。贵港市某工程公司遂诉至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广西某建设公司向贵港市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81.96万元及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建设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



2023年2月13日,贵港市某工程公司遂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在二审审理期间,贵港市某工程公司曾向二审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广西某建设公司的多个账户。执行干警在执行该案时,发现在法院的系统中无法对二审法院的财产保全进行执保划拨,只能线下扣划案款。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出因公司资金紧张,急需该笔案款用于经营和支付工人工资,请求法院及时扣划案款并予以发放。被执行人也向法院表示案件影响到公司的重要事项的公示期,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不良影响。因该案涉及双方企业的正常发展,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辗转多地跑五家银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依法扣划了104.1万元,并及时对剩余款项进行解冻,解封8辆大车。后港北法院及时将案款发放给贵港市某工程公司,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实现了“执行双赢”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程度支持被执行企业良好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