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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终结” 港北法院执结24年陈案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23-05-16 15:54:35 打印 字号: | |

“你好,请问是李法官吗?你们还没有出去办案吧,麻烦等我几分钟,我有事找你,马上到。”2023515日早上八点零一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旧案组的电话响起,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一位70多岁老人的声音。原来,打电话来的是一位24年旧案的申请执行人陈某,他急匆匆赶到法院,亲手将一面锦旗交到执行法官的手里,并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真挚地表达自己对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的肯定。


今年3月中旬,港北法院在信访工作中收到反馈,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借款本金仅4300元,从1999年立案执行至今未能执行到位,希望法院能加大执行力度。接到反馈后,该院将案件移交给执行局旧案组跟进处理。


执行法官通过调阅卷宗材料,了解到当年该案因查控手段有限,且被执行人黄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在穷尽当时所有执行手段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截至2023年,借款本金及延迟履行利息已达26000元。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不能兑现,执行法官心情很是沉重,他及时打电话与黄某沟通,督促黄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黄某态度消极,坚称没有履行的能力,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黄某亦无所获。执行法官不气馁,多次通过电话做黄某的思想工作,晓之以利弊,动之以情理,并重新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黄某终承认借款的事实,表示自己年老无收入,愿意分期还款,但在履行了两期共4000元后,黄某就以自己无财产无收入为由拒绝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调取被执行人黄某历年的银行流水情况,发现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黄某现年已63岁,案件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的僵局。


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后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子女均已成年且有稳定的工作,于是决定另辟蹊径,一方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黄某,一方面积极做被执行人家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送达《致被执行人家属的一封信》,信中融合情、理、法,释明了不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后果,动员家属帮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黄某的儿子感受到了执行的威力,专程前来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的儿子当场代黄某还款3000元,申请执行人陈某表示放弃剩余款项,案件顺利执结,双方重新握手言和。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该院执行局在重点办理大案、难案的同时,专门抽调力量组建旧案组,加大对“旧案”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