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了赔偿义务。
2023年1月14日,86岁的黄大爷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车不慎碰撞到73岁的覃大娘,导致覃大娘倒地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黄大爷承担全部责任,覃大娘无责任。因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覃大娘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黄大爷赔偿覃大娘各项损失共计7633.89元。后因黄大爷未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覃大娘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调查黄大爷的房产、银行存款等各方面的财产情况,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上门敦促被执行人黄大爷主动履行义务。刚开始,黄大爷的抵触情绪很大,一直说自己没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向黄大爷分析利弊,反复沟通,并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将实施更为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势必会对其生活造成影响。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说,释法析理,黄大爷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强烈抵触到后来逐渐理解,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因自己年事已高,且没有存款,希望申请执行人能放弃部分案款。申请执行人覃大娘表示,若被执行人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其愿意适当让步。于是,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及时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亲属表示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了6000元,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剩余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