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让一场历经七年之久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甲公司出于办厂需要,于2009年购买位于贵港市某工业园的十亩土地,并与乙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按原价转让五亩土地给乙公司作为厂房使用,乙公司预交10万元,余款按工业园规定交款,其他费用按份额分摊,基础设施共同承担。2016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双方因该土地分摊费、土地款、基础设施费用等方面原因发生分歧到法院起诉,涉及诉讼案件十多件,部分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耗时七年多,但双方的矛盾仍未实质解决。
为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承办法官通过阅卷,梳理了双方历年的诉请主张、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了解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后,在向工业园区支付相关办证费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双方往来款的账目混乱,并且由于厂房建设和使用产生分歧导致乙公司实际仅使用了二亩土地。后经法院判决,乙公司现已经取得五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问题已经解决,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分摊费以及建设费的支付问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承办法官迅速整理好思路,明确办案方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签约的负责人到庭进行调查,并就甲乙公司的强制执行案件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在承办法官用心用情的调解下,甲乙公司就法院未结的1件诉讼案件、2件执行案件签订了和解协议,对分摊费以及强制执行案件的义务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10万元款项。至此,一纸协议引起的七年纠纷得以化解。
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不但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司法程序对企业的影响。今后,港北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效化解涉企纠纷,积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