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7月至9月期间,方某多次在某建筑公司购买建筑材料等货物,但未足额支付货款。经核算,方某尚欠某建筑公司货款共计15705元。后某建筑公司多次要求方某支付上述所欠款项,但方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付,甚至消失不见踪影。无奈之下,某建筑公司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方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某建筑公司支付货款1570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某建筑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所有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冻结,未发现方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干警扩大调查范围,发现方某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有一份较大价值的保险。执行干警遂前往保险公司调查,详细了解方某所购买的保险的险种、保额等情况。在查明情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保险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保险公司核算方某可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并将保单现金价值划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待保险公司将方某的保单现金价值转入专户后,法院及时将案款兑付给某建筑公司,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港北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