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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三个“抓好”推动“三个规定”工作做实做细
作者:蒋小玲  发布时间:2023-06-16 11:43:27 打印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更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三个“坚持抓好”为着力点,推动“三个规定”工作做实做细。

坚持抓好教育培训,加深理论认知。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加深干警对“三个规定”的理论认知,消除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思想症结。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业务培训、警示教育范围,纳入法官、法官助理、新进人员等培训范围,作为入职教育和在岗培训的必修课,确保学习全覆盖。通过集体学、个人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推动制度规定入脑入心。组织干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不定期开展典型警示案例剖析学习,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警,确保形成填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院庭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填报,以实际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带头记录填报。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政治部严格监督记录填报工作,督促干警自觉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信息,促进“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坚持抓好日常监督,严格制度执行。实行“月末集中提醒、月底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以点带面,精确到人,确保全员填报。安排专人负责“三个规定”具体工作,及时解答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填报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主动填报、如实填报。严把填报关口,厘清政策界限,明确违规情形,把牢初审质量关和最后审核关,避免误填误报。同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的审务督察,对各部门干警不按时填报或漏填“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制定下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长效落实机制的规定(试行)》,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本院的绩效考核减分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规范监督,以监督促进“三个规定”落实落细落地。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