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执行到位13.8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陆某是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工人,2021年6月30日,陆某因受工伤致拾级伤残却迟迟得不到赔偿款,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依照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上门查找发现公司已搬迁,也无法联系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经过分析研判,得知公司已经转让给他人经营,于是执行干警想方设法找到公司的新股东,告知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后果,耐心释法析理,晓以利害,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该股东表示目前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无力支付案款,执行干警当即使用“旁敲侧击”的策略成功得到了新线索:该公司在第三方处有债权可供执行,但是第三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工伤赔偿款,执行干警多次与三方进行沟通,并约三方到法院进行商谈,从情、法、理的角度引导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三方都满意的案款履行方案,由第三方直接代替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陆某现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138680元。申请执行人陆某书面同意该案件做结案处理,案件执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陆某看着账户上的金额,眼含泪花,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表示感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该院干警的不懈追求。今后,该院将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做到既彰显执行速度,又释放执行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