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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立案当日执结 港北法院高效执行受称赞
作者:郭洋洋 黄景娜  发布时间:2023-09-14 08:38:5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9月12日,申请执行人覃女士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法官倾力高效执行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来,感情破裂的覃女士与李某选择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飞的监护权归李某所有,抚养权归覃女士所有。后覃女士为小飞更换了幼儿园,但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使李某无法正常行使探望权,于是李某私自将小飞带回家中,并带到外省生活,覃女士便向法院起诉确认小飞由其抚养。

2023年8月11日下午,刚领到生效判决书的覃女士便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李某将小飞交由其抚养。临近下班时,覃女士又致电法院,称小飞在李某家中,希望法院立即派人前往执行。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当即调阅卷宗,确认该案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当场予以立案,并召集法警一同驱车前往李某家。

夜幕降临,天黑后的村路崎岖难行,却依然阻挡不了法官办案的决心。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不在家,便致电联系其回家配合法院执行,但李某一再拒绝。执行法官反复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促使李某回家与覃女士协商抚养权事宜,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此,执行法官转变调解思路,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小飞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化解纷争,共同为小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遵循小飞的意见。在谈话过程中,小飞表达出要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覃女士也承诺会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愿意与李某另行协商改进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李某不再阻拦覃女士将小飞带走。至此,本案实现了当天取得生效判决、当天执行立案、当天执行完毕的圆满效果。

回程已是深夜,星空灿烂,车上是执行法官如释重负的欢声笑语,窗外是夜深人静的岁月静好,持续五个小时的执行,成全了一位母亲对小飞的守护之情,亦成全了执行法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之责。

法官说法

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案件具备强烈的人身属性,孩子并不能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法院在执行该类案件时不能强行将小孩带离,“抢小孩”并非该类案件的执行方式,法院可以通过采取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等针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往往涉及家庭成员较多,矛盾冲突复杂,法官应当注重对执行现场人员的情绪引导,尤其是注意对未成年人心理的保护,柔性执法,避免执行过程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婚姻破裂、陪伴缺失,已然对孩子造成了伤害,希望每一对分手的曾经爱人,能够不纠结、不撕扯,体面地离开,虽不再是夫妻,但仍旧是父母,谨记自己身为父母的责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