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通报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稿件采用情况,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4篇案例《未书面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推定有息——李某宇诉邓某华民间借贷案》《水库管理者对于在水库游泳者无安全保障义务——黄某麟、刘某花诉贵港市某水库管理局生命权案》《乡镇自建房建设装修领域中法律关系的认定——覃某意诉宁某、覃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运输假毒品应如何定性——李某、梁洪某运输毒品案》分别入选成册。
近日,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通报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稿件采用情况,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4篇案例《未书面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推定有息——李某宇诉邓某华民间借贷案》《水库管理者对于在水库游泳者无安全保障义务——黄某麟、刘某花诉贵港市某水库管理局生命权案》《乡镇自建房建设装修领域中法律关系的认定——覃某意诉宁某、覃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运输假毒品应如何定性——李某、梁洪某运输毒品案》分别入选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