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意见建议性质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 备注 |
146 | 120220080600042 | 2022年1月份去办理经济案件正好6个月得到了判决,港北法院唐冰法官在有确凿证据情况下审判结果令人不满意,也咨询过律师都说这结果不满意,希望以后港北法院做任何一个案件都要公平公正做好人民公仆。 | 非建设性 |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吕先生为我院谭冰法官审理的一件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方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案件2022年2月25日开庭,经过审理,法官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没有确凿的证据,相反被告提供的证据证实双方已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只对一小部分数额结算没形成一致意见。同年7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对双方有异议的数额逐一进行了分析与认定,吕先生所在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小部分得到法院支持,大部分未获得支持。2022年7月6日吕先生到本院签字领取判决书时,办案人员已向其说明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在15日内向市中级法院上诉,其当时未表示需要上诉。在领取判决书两三天后,吕先生就案件判决结果与办案人员电话沟通时,办案人员对判决结果进行了解释,并再次说明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在15日内向市中级法院上诉,但直到该案判决生效之日起(法律规定15日内为上诉期限,超过期限判决自动生效),吕先生未就该案向市中级法院上诉。 | 2023.10 | 一是提高审判效率,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截止11月27日,港北区法院民事一审(普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59天,比法定审限(180天)少21天。 | 已完成整改 | 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同时耐心接待当事人,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