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港北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黄丽丽 方南  发布时间:2024-04-23 09:49:28 打印 字号: | |

2024419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

梁女士与蒙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婚后育有3个孩子。由于双方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婚后性格难以磨合,加上生活压力加大,双方常因一些小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每况愈下,甚至多次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自2018年起,两人开始分居生活。此后,梁女士外出打工,3个孩子跟随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今年4月19日,梁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婚生儿子小光由其抚养并承担所有抚养费。

法院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时,发现梁女士与蒙先生的2个婚生女儿均已成年,但婚生儿子小光尚未成年。为最大限度避免父母离婚对小光产生不利影响,督促梁女士当好合格家长,于是,法院向梁女士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要求其认真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正确处理婚姻纠纷与亲子关系,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梁女士表示,无论今后生活如何变化,都会尽己所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也会多多陪伴孩子,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港北法院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因案制宜加强提示、教育,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