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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18:11:52 打印 字号: |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5.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4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有:

1. 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执行案件;

2. 完成2024年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以及发放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确保陪审员顺利完成案件的陪审工作;

3.开展2024年法院干警职工相关业务等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我院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科级行政单位,我院内设部门12个和1个派出法庭,主要履行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等职能。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纪检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贵城人民法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3.1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7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0万元、事业收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46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49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3.1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五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增加了26万元,六是案件审判增加了27.6万元,七是减少了整体迁建港北区人民法院和贵城人民法庭项目700万元,八是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了219万元,九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1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无变化。

单位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本部门无单位资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3.1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4468.6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5%,同比减少110.57万元,下降2.41 %。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504.1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同比增加236.30万元,增长88.21%。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73.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同比增加2.35万元,增长3.29 %。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232.4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同比增加31.58万元,增长15.72 %。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7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37%,同比增加1708.25万元,增长75.2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五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24万元,六是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由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增加10.22万元,七是退休人员补贴增加39.2万元,八是减少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27.1万元,九是减少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9.74万元,十是减少体检费(离退休人员)6.4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00.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63%,同比减少1048.59万元,降低44.6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整体迁建港北区人民法院和贵城人民法庭项目700万元,二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100万元,三是中央转移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了2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3.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五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增加了26万元,六是案件审判增加了27.6万元,七是减少了整体迁建港北区人民法院和贵城人民法庭项目700万元,八是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了219万元,九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1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527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46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79.25万元,同比增加159.66万元,增长3.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五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增加了26万元,六是案件审判增加了27.6万元,七是减少了整体迁建港北区人民法院和贵城人民法庭项目700万元,八是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了219万元,九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100万元。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3978.77万元,项目支出1300.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3168.2万元,同比增加928.64万元,增长41.47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3.48万元,同比减少60.82万元,下降10.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减少219万元,二是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增加163万元。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维护日常工作运行的支出。

(三)案件审判343万元,同比减少61万元,下降17.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安排的案件审判减少84万元,案件审判本身增加27.6万元。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案件审判费用支出。

(四)案件执行60万元,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67.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安排的案件执行减少53万元,案件执行本身减少70万元。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案件执行支出。

(五)其他法院支出364万元,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20.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物业管理费100万元。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升级设备、档案数字化开支。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82.18万元,同比增加82.1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由行政运行调为行政单位离退休。该项全部是退休人员基本支出预算。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76万元,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2.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24万元,同比增加148.24万元,增长100%,为2024年新增项目。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九)行政单位医疗62.77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3.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1.88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5.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的调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十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5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3.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十二)住房公积金232.49万元,同比增加31.58万元,增长15.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279.2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3704.02万元,同比增加1199.95万元,增长47.9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了28.37万元,二是增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192.41万元,三是增加了司法绩效考核奖金427.13万元,四是增加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37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支出274.75万元,同比增加8.3万元,增长3.1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级别的调整。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万元,同比减少5.2万元,下降6.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公务接待费6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3.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培训费支出预算8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38.4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参加需要支付培训费的培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4.75万元,同比增加8.3万元,增长3.11%,主要用于我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级别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96.4万元,同比增加135.7万元,增长52.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新增历年档案数字化经费、电子卷宗加工服务费、科技法庭租赁政府采购预算。

其中: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96.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不变。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99.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08%;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9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4.92%;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院资产账面价值共计2988.10万元,具体包括地上建筑(构)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金额130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0.4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重点项目共 2 个,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历年档案数字化经费,预算资金11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将我院历史档案数字化。设1条数量指标:数字化档案量≥1000卷;设1条质量指标:合格率≥9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年;设1条成本指标:档案数字化服务=0.35元/页;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档案数字化的意义是有力地促进司法公开;设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案件审判,预算资金34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一审结案数≥3000件;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一审服判息诉率≥6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立案时限≤15天;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诉讼费≥25每件;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案件审判的影响是能依法行使审判权,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诉讼服务;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备注:此处填资金额排名前二或部门认为重要的项目绩效,且简要说明绩效目标以及五条绩效指标的内容)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黄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