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以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港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肃清“旺岭帮”“天地会”残余势力,9名同案犯被判刑,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持续打击黑恶,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经济基础。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9件,涉毒品犯罪案件39件,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65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案件审判,高效审结涉企商事案件2462件,执结涉企执行案件2182件,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同比去年缩短15天。设立驻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巡回法庭,服务保障我市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36次送法上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做好涉诉企业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涉诉企业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
(三)加快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多次受邀为妇联干部、劳动争议仲裁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中心等多元解纷力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前端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联合检察院、司法局成立港北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落实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责任,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19起。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辅导站,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5287件,办结“诉前调书”案件342件、“诉前调确”案件53件。
(四)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强化府院联动,注重调判结合,加强审执协同,妥善办理涉房地产案件1101件,成功化解涉“广汇•钰荷园”“贵港万象城”项目纠纷,推动工程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大局。坚持“一盘棋”思想,通过妥善办理涉房地产案件,协调解决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问题,有效化解规模性“房贷断供”风险,防止房地产市场风险传导至金融领域。建立“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审判机关”多方联动协作机制,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机制,确保金融安全高效运行。
(五)助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1件、非诉行政处罚案件132件,在维护好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0件次,出庭应诉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条,助力建立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推进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研究执法办案、诉源治理、以案释法、司法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责任落实工作常态化。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与审判业务工作一同布置,狠抓落实。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部门会议等形式,利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党员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资源,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成效不佳。我院虽在诉源治理、执行工作等方面与多个部门开展合作,但合力不大、作用有限,有待进一步深化合作、拓展成效。三是调解工作不够到位。部分法官全过程调解的主动性不足,法官助理参与调解的辅助办案模式也未能有效开展,导致调解率、撤诉率偏低。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丰富学习载体、创新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
(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定位基点,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及其经济基础。将破产审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健全“执转破”工作机制,通过破产案件的审理,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加快推进诉源治理。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红格善治工程”,立足司法职能,发挥专业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加快推进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对外加大与多元调解力量的联调联处工作力度,对内做实首案示范诉讼工作、推广“诉前鉴定+调解”举措。加快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救济路径宣传引导,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同时,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做好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判后跟踪。
2024年1月4日